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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梅止咳糖浆

  • 生产企业:

    广东一禾药业有限公司

  • 批准文号:

    国药准字Z20026844

  • 产品类别:

    中药

  • 所在地区:

    广东湛江

  • 剂型:

    糖浆剂

  • 包装:

    塑料瓶包装,每瓶装100毫升,每盒装1瓶。

  • 规格:

    每瓶装100ml

  • 生产地址:

  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路24号

  • 批准日期:

    2015-12-10

  • 药品本位码:

    86900358000069

  • 【品牌】

    【类型】

    OTC甲类

    【医保】

    非医保

    【外用药】

    【有效期】

    24个月

    【国家/地区】

    国产

    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

    【药物过量】

    【药物毒理】

  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    【药理作用】

    【药代动力学】

  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  • 疏风宣肺,止咳祛痰。用于风邪犯肺,痰湿内阻所致咳嗽,咯痰,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以上症状者。

  • 尚不明确。

  • 风邪犯肺,痰湿内阻,伤风咳嗽,慢性支气管炎,急性支气管炎,支气管哮喘,伤风咳嗽

  • 1.严重肝肾功能不全、溃疡病患者禁用。
    2.糖尿病患者禁服。

  • 1.忌食辛辣、油腻食物。
    2.本品适用伤风咳嗽,其表现为咳嗽咽痒,咯痰不爽,鼻流清涕,头痛,恶风。
    3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    4.本品含氯化铵。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;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    5.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    6.儿童、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    7.服药期间,若患者出现高热,体温超过38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,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。
    8.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去医院就诊。
   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    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   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    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    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• 【贮藏】

    密封

    【执行标准】

    【作用类别】

    【化学成分】

    【保健功能】

    【禁忌症】

    【用法用量】

    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。

    【性状】

  •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