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梅止咳糖浆
- 生产企业:
- 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20026844
- 产品类别:
中药
- 所在地区:
- 剂型:
糖浆剂
- 包装:
塑料瓶包装,每瓶装100毫升,每盒装1瓶。
- 规格:
每瓶装100ml
- 生产地址:
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路24号
- 批准日期:
2015-12-10
- 药品本位码:
86900358000069
国药准字Z20026844
中药
糖浆剂
塑料瓶包装,每瓶装100毫升,每盒装1瓶。
每瓶装100ml
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路24号
2015-12-10
86900358000069
OTC甲类
非医保
否
24个月
国产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疏风宣肺,止咳祛痰。用于风邪犯肺,痰湿内阻所致咳嗽,咯痰,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以上症状者。
尚不明确。
风邪犯肺,痰湿内阻,伤风咳嗽,慢性支气管炎,急性支气管炎,支气管哮喘,伤风咳嗽
1.严重肝肾功能不全、溃疡病患者禁用。
2.糖尿病患者禁服。
1.忌食辛辣、油腻食物。
2.本品适用伤风咳嗽,其表现为咳嗽咽痒,咯痰不爽,鼻流清涕,头痛,恶风。
3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本品含氯化铵。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;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5.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儿童、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服药期间,若患者出现高热,体温超过38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,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。
8.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去医院就诊。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密封
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。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